(綜合報道)(星島日報報道)由市建局負責活化的中環街市,五年以來幾乎一直「原封不動」。據悉,市建局提交活化圖則予屋宇署審批時遇上阻滯,原因是局方計畫在原有歷史建築上加建,入則時即被當作「新建築」,受近年才應用的可持續發展指引限制,符合每隔六十米預留通透空間的規定,變相要「開」該座三級歷史建築。據知雙方將再磋商解決方案,但能否達成共識,仍是未知之數。
根據現行條例,歷史建築倘要更改樓宇用途,或作較大規模改建加建,便要向屋宇署提交圖則申請,符合《建築物條例》當前規定,始能展開保育工程。銳意打造為「城中綠洲」的中環街市,本身已落成七十五年,由於最終活化方案要求在原有舊建築上加建半透明的「漂浮空間」,以營造飄逸感,市建局提交圖則予屋宇署審批時,據知一直被視作「新建築」看待。
更為棘手的,是為了改善城市通風,減低屏風效應,屋宇署於二○一一年初落實一系列限制樓宇「發水」的新措施,要求樓宇設計符合《可持續建築指引》,當中一項主要規定,是要求建築物的連續闊度達六十米或以上,樓宇便要有通透的設計;屬橫向式建築的中環街市,由於長度達到約一百三十米,令活化圖則一直被「卡住」,未能通過審批。
消息人士指:「若要求跟足指引,每隔六十米就要『開』,但這幢是歷史建築,根本無法符合新例。」據知,由於預計問題會引起公眾關注,加上活化中環街市是《施政報告》提出落實的項目,為免出現「部門拖垮政策局」的尷尬局面,屋宇署與市建局正嘗試找出解決方法。
中環街市活化圖則仍需時審批,市建局入則時亦須「跟足」現有法例,但由遵從《可持續建築指引》而引起的矛盾,卻估計有望在不影響建築物外觀的前提之下,透過申請程序上作出一些靈活變通而解決,雙方亦初步同意有關處理方向。
本報向屋宇署查詢中環街市圖則審批進度,發言人表示,建築工程展開前,必須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批准圖則及同意展開工程,否則均屬違例建築工程或違例建築物,亦即僭建物。發言人說,除法定古或暫定古,屋宇署是根據《建築物條例》的規定審批所有牽涉歷史建築物的建築圖則,與其他私人樓宇申請無異。
不過,發言人回覆表示,認可人士按《建築物條例》的規定向署方呈交建築圖則申請批准時,署方有保密責任,直至該項工程已經完成。除非得到有關申請人的同意,否則不能向第三者透露申請及審批的細節。
市建局發言人表示,就活化中環街市的圖則審批問題,仍需時處理涉及《建築物條例》的細節問題,承認情況比較複雜,但現時已有初步的解決方案,並與屋宇署在協商中,對於問題獲得解決仍感到樂觀,希望可於年內解決,而隨近年工程價格上升,相信延遲後的工程造價亦會較原先估算的五億元為高。
20/03/2014 星島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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